有效期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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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油漆 - 专用漆 - 特种油漆 |
规格型号 | |
产品数量 | |
地区 | 湖北 - 武汉 |
详细链接 |
该漆是由中油度醇酸树脂与颜料经研磨后,再加入助剂、催干剂及适量溶剂调制而成。
具有较好的光泽和机械强度,能常温干燥,耐候性较好,若在60-70℃下烘烤后耐水性可显著提高。用于金属表面及木材表面的涂覆。
技术指标:
项 目 指 标
容器中状态 搅拌混合时无硬块,呈均匀状态
漆膜颜色及外观 符合标准样板及其色差范围,平整光滑
粘度(涂-6粘度计)秒 不小于 35
细度 微米 不大于 20
遮盖力 克/米2 不大于
黑色 45
灰、绿色 55
蓝色 85
白色 120
红、黄色 150
渗色性 无渗色(白色、红色、银色略去试验)
干燥时间 小时 不大于
表干 8
实干 15
弯曲性 毫米 不大于 3
冲击性 厘米 不小于 50
硬度(双摆) 不小于
光泽 (60°) % 不小于 85
附着力 级 不大于 2
耐水性 (浸6小时) 允许轻微失光,发白,小泡在2小时恢复
耐挥发油性 (浸4小时) 不起泡,不起皱,不开裂,不剥落,允许轻微失光,2小时内恢复
施工性 喷涂二道无障碍
涂装要求:
1.在涂有底漆的金属或木材表面上采用刷涂或喷涂法施工。既可常温下干燥,也可以在60-70℃烘干,但不宜高温烘烤。每层喷涂厚度以15-20微米为宜,前一道干后才能涂下一道。稀释剂用配套稀释剂稀释。
2.配套要求:先以腻子补平,最后涂该漆。
储存运输:
自生产之日起,有效贮存期一年。超过贮存期,可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如结果符合要求,仍可使用。
备注:
安全措施:有关施用本产品一般措施为:
(甲)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避免皮肤及眼睛与油漆接触(如戴手套、目镜、面罩、涂防护油等)。
(乙)保持通风良好。
(丙)如皮肤为油漆所沾染,应用肥皂或适当的工业洁净剂及大量清水冲洗。
(丁)由于这些产品含有易燃物质,应远离火源,严禁烟火。
(戊)遵守油漆所示的安全措施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