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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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吊顶 - 集成吊顶 - 吊顶模块 |
规格型号 | 300*600 300*300 |
产品数量 | |
地区 | 浙江 - 嘉兴 |
详细链接 | www.saihuadq.com |
赛华集成吊顶产品售后
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明确售后服务标准和厂商相关产品责任和义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赛华集成吊顶现对经销商的售后服务工作及标准规定如下:
一、产品质量问题界定标准(人为原因造成除外)
1、吊顶模块
1) 吊顶模块表面出现划痕、划伤;
2) 吊顶模块出现覆膜层脱落或气泡问题;
3) 吊顶模块表面出现脱漆问题;
4) 吊顶模块表面出现凹凸面和折边问题;
5) 吊顶模块表面印刷、雕刻等出现工艺方面质量问题;
6) 吊顶模块同一批次存在较明显色差问题;
2、电器模块
1) 照明模块中镇流器、灯管不能够正常使用;
2) 电机不能够正常运转;
3) 取暖模块(灯暖、风暖、碳纤维PTC、金属PTC)不能正常使用;
4) 电器面板非人为因素造成破损、变形不能正常销售和使用。
二、不良品处理方法:
1) 同一批次产品存在批量质量问题(超出当批购货量的20%),公司免费退换货,往返运费由公司承担。
2) 个别产品质量问题,各经销商应按照每季度末整理一次,退回公司作换货处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 个别因配件质量问题,经销商在退换货时仅限配件调换,经销商不得整机退还货。
4) 经销商退换货时应保证产品的完整性和提供相应证明如照片以及区域经理和经销商书面说明等,如果有配件短缺,公司将等额扣除配件金额。
5) 如果发现非公司产品,一律作为没收处理。
6) 所有不良品退换货数量以公司仓库验收数量为准,所有换货在下批次进货时发出。
7) 经销商单方面认为质量问题退换货,如果经技术部鉴定属于非质量问题(书面说明),除原产品一律退回经销商外,同时往返运费由经销商承担。
三、良品退换货标准
1、非质量问题以及处理办法:
1) 运输途中(经销商至用户处)或安装人员在安装过程中造成的吊顶模块划伤变形等。
2) 其他人为原因如搬运或安装过程中造成的电器模块破损或无法正常使用;
3) 对于上述人为造成产品问题一律不得退换货。
4) 凡是经销商安装或运输或搬运等人为造成的产品外观变形、无法正常使用、影响销售等问题,需要公司维修或提供配件,其运费由经销商承担,公司免维修费用,部分配件按照成本计算费用。
2、对于未开箱(不影响第二次销售)产品,各经销商按照公司相关程序处理,首先必须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按照以下方式办理:
1) 经批准后在区域内调配,如果区域内无法调配,不得退换货;
2) 非质量产品未经公司书面许可原则上不得退换货;
3) 公司特价和促销商品一律不得退换货;
4) 样品一律不得退换货。
3、所有经销商自收到公司货物时必须现场自行组织验货,逾期公司不受理任何形式的退换货,在验收期内,对于下列情况公司允许退换货,运费由公司承担,其他一律不得退换货,如果经销商未出现下列情况退换货,公司一律作为废品处理,不承担任何责任:
1) 不符合经销商订货要求或者错发货的;
2) 经证实属于公司漏发货情况;
3) 经公司同意退换货的正常商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未经公司同意经销商退换货,一律作废品处理。
4) 非上述2种情况良品退换货一律按照8折计算。
4、经销商验货要求:
1) 收到货物数量是否同公司配货清单数量一致;
2) 产品型号、款式、规格包括其配置等与订货是否一致;
3) 外包装是否破损、变形,如果有此现象必须现场检查产品是否出现问题,如果产品受损要求物流单位必须给予一定赔偿,如果物流公司拒赔,须在第一时间电话告知公司,公司协助处理;
4) 上述验货必须当场验货,3个工作日内上报公司,否则公司不再受理上述问题;
5) 所有发货,销售行政人员必须对发出的货进行跟踪,进行电话或书面确认。
6) 公司统一受理专线:0573-86726001
三、产品退换货申请操作流程:
1、不良品的退换货流程:
1) 经销商每季度定期对不良品进行整理后,完整填写好《退换货申请表》见附表1,然后传真或邮件传至公司营销中心,首先由各区域经理现场确认或其他认可方式,交营销总监审核,一般营销中心在接到传真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意见,由销售行政人员立即返回到各责任部门主管处,各责任部门须在24小时内作出回复,否则视为默认。
2) 销售行政人员接到通知,须在第一时间告知经销商,经销商对于要退换的不良品进行分类打包,外箱须注明货号,箱内须附有清单。
3) 经销商退换货一律以公司实收数量为准。
2、良品的退换货流程:
良品处理办法主要实施各自区域内调货。
四、为确保售后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经销商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作好配件的储备工作,使用劣质配件或安装不正确出现的问题经销商承担全部责任。
五、各经销商向承运方验货时须按照包装的完整无损为标准,如有损坏必须要求承运方赔偿同时作好记录以备追溯,并以书面形式传真到公司营销中心备案.公司有义务协助经销商处理。
六、各经销商必须全力做好赛华集成吊顶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维护公司形象,如果经销商处理不当或者直接造成消费者投诉的,公司将有权依据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七、以上规定请经销商认真执行,如有异议,公司作另外书面补充说明。
八、以上规定从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海盐赛华电器有限公司
201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