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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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
规格型号 | 定做 |
产品数量 | 不限 |
地区 | 辽宁 - 沈阳 |
详细链接 |
电话:13555714112我厂专业生产钢质防火门、木质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防盗门、车库门.防火门是建筑物防火分隔的设施之一,通常用在防火墙上、楼梯间出入口或管道井开口部位,对于减少火灾损失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将防火门定为甲、乙、丙三级,并对其耐火极限作了规定,甲级门不是低于1.2小时,乙级门不得低于0.9小时,丙级门不得低于0.6小时。
木质防火门分为全板和半玻两大系列以及单、双扇各种规格。
规格尺寸:
木质防火门的洞口尺寸、构造尺寸应符合GB 5824《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的规定。
木质防火门的制作要求:
1)门框及厚度大于50mm的门扇应采用双榫连接。框、扇拼装时,榫槽应严密嵌合,应用胶料胶接,并用胶楔加紧。
注:在潮湿地区,Ⅰ级品应采用耐水的酚醛树脂胶,Ⅱ级品可采用半耐水的尿醛树脂胶。
2)制作胶合板门(包括纤维板门)时,边框和横楞必须在同一平面上,面层及边框及横楞应加压胶结。应在横楞和上、下冒头各钻两个以上的透气孔,以防受潮脱胶或起臌。
3)门的制作质量,应符合下列规(1)表面应净光或磨砂,并不得有刨痕、毛刺和锤印。
(2)框、扇的线型应符合设计要求,割角、拼缝应严实平整。
(3)小料和短料胶合门及胶合板或纤维板门扇不允许脱胶。胶合板不允许刨透表层单板和戗槎。
(4)门制作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1-1的规定。
表5.1-1 木质防火门制作允许偏差
A类防火门又称为完全隔热防火门,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同时满足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要求,耐火等级分别为0.5h(丙级)、0.10h(乙级)、1.5h(甲级)和2.0h、3.0h。
B类防火门又称为部分隔热防火门,其耐火隔热性要求为0.5h,耐火完整性等级分别为1.0h、1.5h、2.0h、3.0h。
C类防火门又称为非隔热防火门,对其耐火隔热性没有要求,在规定的耐火时间内仅满足耐火完整性的要求,耐火完整性等级分别为1.0h、1.5h、2.0h、3.0h。英国BS标准中,就有非隔热防火门的内容。
GB16809—2008《防火窗》标准规定了防火窗产品的命名、分类与代号、规格与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适用于建筑中具有采光功能的钢质防火窗、木质防火窗和钢木复合防火窗,其它防火窗也可参照执行。新标准对应于防火门标准修改了防火窗的相关耐火性能参数。与97版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扩大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参照国际、国外标准修改了防火窗耐火性能分类方法,按“隔热性(A类)”和“非隔热性(C类)”进行分类,并增加了从0.5h至3.0h共五个耐火等级;明确了防火窗的型号编制方法;增加了防火窗上使用的防火玻璃的质量要求和试验方法;增加了防火窗抗风压性能和气密性能、活动窗扇的扭曲度、活动式防火窗的热敏感元件静态动作温度、窗扇关闭可靠性、窗扇自动关闭时间等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同时修改了防火窗的型式检验抽样方法和判定准则。
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等规定的甲、乙、丙级防火门、窗将分别对应于新标准的A1.50(甲级)、A1.00(乙级)、A0.50(丙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