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 |
长期 |
类 别 |
安防 - 监控器材/监控系统 |
规格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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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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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广东 - 广州 |
详细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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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根据GA406及第1号修改单等的相关规定:
1. 车身反光标识采用红、白相间的条状(规格为:50mm、75mm、100mm)反光材料。
2. 总质量不小于12000kg的货车和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挂车都应在后部设置车身反光标识,且离地面高度最低为80mm。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机动车后部宽度。
3. 车长不小于10m的货车和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挂车都应在侧面设置可间断的车身反光标识,标识长度不应小于车长的50%。
4. 车辆有防护装置的可直接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5. 车身无法张贴时,应先将其粘贴在衬板上,再安装到车身上。
【产品特点】
① 高耐候性;② 可视性强;③ 柔韧性好;④ 粘贴性能好;⑤ 高逆反射性强,亮度高;⑥ 防水性强,使用寿命长;
【产品说明】
车身反光标识GA406-2002(强制性标准):
1. 按照《2005年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要点》第25条:“对符合条件的货车、挂车安装车身反光标识”;
2. 根据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
3. 8.2.7部分机动车应设置车身反光标识的要求;
4. 8.2.8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技术规范及其材料应符合GA406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