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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清河大道南段花岗岩石材招标项目二、三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9-06 查看次数: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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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开标时间 2013-09-06
截至时间 201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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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标书内容 平舆县清河大道南段花岗岩石材招标项目二、三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所属地区: 河南 所属行业: 水利桥梁建筑 详细内容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www.chinainfoseek.com) 平舆县清河大道南段花岗岩石材招标项目二、三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 平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平舆县清河大道南段花岗岩石材招标项目二、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并有兴趣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 YFZ【2013】?204 2.招标内容: 标段 划分 石材名称 数量 规格 等级 供货时间 地点 10日历天 清河大道南段施工工地 二标段 双面磨光带转角花岗岩(大路缘石) 约计: 27268m 1000MM*300MM*250MM A级 三标段 双面磨光花岗岩(小路缘石) 约计:18178.8m 500MM*150MM*100MM A级 3.合格的投标人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合法经营和一般纳税人资格; 3.2、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3、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4、税务登记证:具备合法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与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只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开标时投标方应携带并出示所报产品的样品名称,规格、质量、等级、产地,样品上以标签形式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便于发标方考评.。 3.7、企业业绩:2010年来投标人业绩,至少提供一份类似供货合同,(二、三标段提供2万米以上).。 3.8、报名结束后,招标人与有关监督部门到企业进行实地考察(1)近三年企业运营情况(2)近三年财务经营状况(3)企业信誉、场所情况。便于考评投标方的供货及其它能力。(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3.9、投标企业可报两个标段,也可中两个标段。 四、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于2013年9月5日至2013年9月1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到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大厅一楼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企业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各项资格审查资料原件。 4.3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交纳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报名单位自行考虑跨行、跨地区以及其他各种有可能耽误投标保证金到帐的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下列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各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将在开标现场查验,未能在投标截止前到帐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标。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中标明项目招标编号,否则其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舆县支行 收款单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4100 1507 9100 5020 6364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标段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其它说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退还,退换时请各投标单位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将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中标明项目招标编号,否则其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舆县政府网》《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 6、质疑办法:实名制质疑,(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 人:张鏖 电 话:13603805298 招标代理: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8939695669 2013年9月5日 本招标项目的任何通知文件(若有)、招标控制价将发布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上,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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