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内容 |
石材加工区路面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闽咨招[2013]62号
招标代理: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罗源县洪洋乡人民政府
报名截止: 2013-08-30
所属地区: 福建
所属行业: 商业咨询服务,冶金矿产原材料,水利桥梁建筑
详细内容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www.chinainfoseek.com)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罗源县洪洋乡石材加工区路面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已由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罗发改投资【2013】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罗源县洪洋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罗源县洪洋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罗源县洪洋乡;
2.2工程建设规模:污水处理能力100m3/h,主要建设路面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及路面初期雨水污泥处理系统;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集水井、压力管、储泥池、污泥脱水机房等的深化设计、采购、施工;
2.4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其他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质量保修期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执行。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方案设计单位:福建和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2.6.4.监理单位: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机构;
3.2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
3.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投标人近三年至少设计、施工过1个日处理100m3/h以上规模的污水处
理工程业绩;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26日至2013年8月30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罗源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罗源县凤山镇司前街22号)购买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预算资料等)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18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罗源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罗源县凤山镇司前街22号);
7.2本工程开标会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罗源县洪洋乡人民政府
地址:罗源县洪洋乡
联系人:林晋华
电话:1351500783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楼2层
电话:0591-87677863
传真:0591-87677861
联系人:冯先生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罗源县支行
账户名称:罗源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号:100653568980010001
交易中心名称:罗源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罗源县凤山镇司前街22号 |